四十三例在葡曾接觸染疫親友無申報
當局核查患者健康聲明
【本報消息】本澳第四十三例確診患者曾於葡國接觸過在當地確診為新冠肺炎的親友,其入境時有否申報接觸史備受關注。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昨表示,初步了解,該患者入境時並無申報曾與確診患者接觸,而是確診後,當局對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才發現;當局暫看不到該患者有故意隱瞞接觸史,將進一步核實跟進其健康聲明內容。
入境無症狀送醫觀
梁亦好表示,第四十三例患者為五十三歲女性澳門居民,文員。患者稱與丈夫於二月四日到葡萄牙度假及探親,在葡期間沒有到過當地的醫療機構,但期間曾接觸過於三月廿六日在當地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親友(其丈夫姊姊)。患者與丈夫於三月三十日由里斯本乘坐荷蘭皇家航空(KL1694,座位1D)到荷蘭阿姆斯特丹後再轉乘KL887(座位5C)於卅一日返香港,同日下午由旅遊危機辦專車經港珠澳大橋口岸接回澳門。入境澳門時,無症狀及體溫正常,當時按衛生局檢疫措施被安排到皇庭海景酒店進行醫學觀察。
籲同航班居民報料
前日,其鼻咽拭子檢測樣本結果對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確診為新冠肺炎。其同行丈夫首次核酸檢驗結果為陰性,但亦已列作密切接觸者,並轉送到衛生局臨時隔離中心進行醫學觀察。呼籲曾與患者乘坐同一航班的居民,立即致電應變協調中心,當局會根據機上座位等作出相應處理。
入境填漏或無隱瞞
對於患者在確診後才發現曾有接觸史,梁亦好認為,根據現況看不到該患者故意隱瞞,每個人對文字的理解不同,“可能佢入嚟填寫時冇醒起,或者覺得唔係咁嚴重等等”,最重要是了解其有否故意隱瞞的動機,根據法例,故意隱瞞有懲罰制度。
她指,若入境人士在口岸聲稱曾接觸過確診患者,政府的處理流程會不一樣,考慮到該類人士風險較高,會將其送至山頂醫院特別急診進行核酸檢測,隨後再安排至離島醫療綜合體臨時隔離中心作醫學觀察,而不會按一般程序把有關人士從入境口岸送往指定酒店進行醫學觀察。
無求醫檢查才確診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補充,口岸工作或後續隔離醫學觀察要同時做到兩個目的或效果,一是要防止引起社區傳播的目的,該名患者入境時無症狀,亦安置於隔離狀態,不存在對社區傳播風險。
二是要達到醫治澳門居民的目的,該名患者在口岸無症狀、在指定酒店醫學觀察期間,並無主動求醫,是當局主動到酒店檢查才發現確診。當局推斷該名患者無刻意隱瞞,但會檢視該名患者曾與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程度及接觸時有否防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