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介紹嫖客 載山頭露賊相
外僱涉綁劫賣淫女
【本報消息】一名男外僱色膽包天,上月底涉嫌用名貴房車接載一名從事賣淫的內地女子到路環山頭綁劫,掠財物兩萬元後釋放女子,威嚇知其非法逗留,報警也會被捕。女事主不甘損失,向司警報案追究。司警前日到路環一住宅單位拘捕嫌犯,報案女子因涉非法再入境,亦一併被捕。
男任布料洗水工
被捕內地男子姓劉,三十七歲,外僱,布料工人,從事洗水加工,去年十二月入職。司警落案控以搶劫罪,昨日移送檢察院偵辦。報案內地女子三十餘歲,今年一月從珠海偷渡來澳,一直非法逗留至今,並從事賣淫。翻查資料,司警發現她於去年五月開始,被禁止入境本澳三年,落案控以非法再入境罪。
風流得悉女偷渡
案情顯示,案中女事主於上月三十日晚上認識劉某,收取一千四百港元“肉金”向對方提供性服務,之後兩人在路氹某酒店客房交易。
過程中,女事主曾向劉某透露自己為非法入境者。完事後,劉某支付“肉金”離開。
箍頸綁手施恐嚇
至三十一日晚上九時,劉某致電女事主聲稱介紹嫖客,並指會用私家車接載她到路環山上“接客”。之後,女事主在金光大道登上一輛由劉某駕駛的房車,隨即開抵路環一處山頭。
期間,女事主覺得可疑,立即落車。劉某見狀,即哄騙女事主只是協助她找嫖客,沒有其他用意。女事主稍微放下戒心再登車,劉某將車駛往一僻靜位置,隨即露出“賊相”,用手箍女事主頸項,更取出預先準備好的索帶綁手,又恐嚇稱會殺死她。
女心有不甘攬炒
女事主因擔心人身安全,不敢反抗,最終被劉某掠去身上總值兩萬元財物。劉某之後將女事主載到金光大道,並用指甲鉗為她鬆綁,再威嚇指其在澳非法逗留,不要報警,否則也會被捕。女事主不甘損失,同日晚上十時半向司警報案追究。
作案房車二月購
司警調查後,鎖定犯案目標。前日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到劉某位於路環荔枝碗租住的住宅單位將其拘捕。經查問,劉某拒絕承認犯案。疑用作犯案的名貴房車是劉某今年二月購買自用,目前已被司警扣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