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重啓澳外僱醫觀地點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長李德輝昨在記者會表示,根據第四○/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自今年二月二十日零時起,所有擬進入本澳且在入境前十四天內到過內地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需在衛生當局指定、位於珠海市的地點醫學觀察十四天,並取得珠海市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才可入境。
經與珠海市政府溝通,今日起位於珠海市的指定地點將重新啟動,接收到過內地的外地僱員作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