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報告指社會欠共識難助澳人上樓
米健:“澳人澳地”未具條件
【本報消息】議員吳國昌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口頭質詢關注“澳人澳地”,列席的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長米健回覆表示,在澳門社會各界對“澳人澳地”未達共識,相關法律問題,甚至大前提問題沒有解決的情況下,政府沒有條件就此進行公開諮詢,意味現時政府沒有條件對此進行專項立法。
與公屋爭地亂樓市
全體會議上,吳國昌在口頭質詢上表示,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面積三百五十公頃,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批評政府有關調研未有準確聚焦研究填海新城的“澳人澳地”,並促請政府應及早在填海新城未批出任何私樓土地前,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政策,包括公開諮詢及立法。多位議員亦關注澳門房屋供求、房屋政策、新城青年置業階梯等問題。
米健表示,過去,吳國昌曾九次提出關於“澳人澳地”的質詢。二○一九年,當局又開展了“澳人澳地”的研究,委託澳大團隊進行了包括民意調查在內的外部研究。有關研究結果包括:一是對於“澳人澳地”的定義,澳門社會至今沒有達成一致共識。二是現時沒有迫切必要推出“澳人澳地”政策。三是“澳人澳地”政策仍有較多法律方面的問題需要研究。四是“澳人澳地”政策存在與澳門基本法和自由市場經濟定位不一致之嫌。五是“澳人澳地”政策將會與其他公屋爭奪土地資源。六是“澳人澳地”政策可起一定安定民心作用,但會令市場更混亂。七是民意調查結果顯示,一般被訪者贊成“澳人澳地”政策可以保證澳門人購買住宅的權利不被炒家剝奪,但實際上能幫助澳門人購買住宅的效用並不明顯。
需契合憲法基本法
米健又指,綜合分析,政府認為應該重視澳大研究團隊“關於‘澳人澳地’的政策在本澳社會上較難形成共識,實際上幫助澳門人購買住宅的效用並不明顯”等結論;“澳人澳地”政策議題涉及較多社會和法律問題,包括現時尚未完成修改的《經濟房屋法》,“澳人澳地”房屋計劃與現有房屋規劃有何不同,如何與公屋發揮互補作用;提出“澳人澳地”政策,有一個前提問題必須解決,即如何使這項政策與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原則契合。為此,米健總結認為,政府現階段不具條件提出“澳人澳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