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軻非禮
“孟軻非禮!”
有人要問:“有冇搞錯?嘢可以亂食,話不可亂講。”雖然孟子説過:“食色性也。”這不過是以事論事。孟子畢竟是亞聖,則豈有“非禮”行為?
“孟軻非禮”,這話出諸魯平公寵幸近臣(嬖人)臧倉之口,是千眞萬確的事。不過所謂“非禮”並不是廣東人説的“鹹濕”。“禮”,相當於“理”,是事理統緒的法則。非禮,是指不依照事理統緒的法則。
《孟子 · 梁惠王》下的最後一節,記述魯國國君魯平公將外出,他的近臣臧倉向他請示:“大王平素外出,都會預先照會有關人員,説出到甚麼地方,以作預先打點,現在車馬都已準備好了,所以請示大王要到甚麼地方。”
“我要去見孟子”。魯平公答。
“難道大王不顧自己的身份嗎?孟子,一個普通平民而已。大王不要以為他賢明,表面看來他起着禮義表率作用,實則他的行為是悖於禮義的。他處理其母親的喪事,其規格竟隆重於其父喪,願大王勿與這種非禮之輩來往!”臧倉就是這樣説“孟軻非禮”。
孟子的學生樂正子,後來見魯平公,説起魯平公爽約於孟子的事,始知所謂“非禮”,竟是孟子喪父、喪母之喪禮規格問題,樂正子問:“是父喪用士禮;母喪用大夫禮嗎?還是指父喪以三鼎祭品,而母喪以五鼎祭品?”
魯平公説:“是棺槨衣衾精粗之差別。”樂正子説:“精粗之別不是無因,這是家境條件,前貧後裕問題。孟父離世時,孟家境清貧,與厚此薄彼無關。”南朝梁 · 蕭衍《藉田》:“年豐廉讓多,歲薄禮節少。”此之謂也。
喪禮之事,誠如王安石説:“禮貴從宜(適當地),事難泥古(很難拘泥於古例)。”孔子説過:“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儀文周到),寧戚。”意謂喪禮應以哀傷為重。
後來孟子對樂正子説:“魯平公與我相見與否,出於天意,豈是臧倉這小子可以阻止!”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