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區多幢建築擬改動
廿四規劃條件圖草案徵意見
【本報消息】兩批合共廿四份規劃條件草圖正在公示,收集意見分別至下月二日及九日。多個位於文物保護區的項目擬改動,當中包括文化局的文化遺產廳。
工務局現正公示多份屬文物保護區內的規劃條件草圖,其中位於美珊枝街五至七號及瘋堂斜巷二十三號文化局的文化遺產廳,工務局建設用途為“文化設施”。
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面向馬路的建築物須保留立面及屋頂,不得增加高度。保留現有水井,新建築的高度不得超過原有建築。另維持場地開敞空間特色,維持現有圍牆特徵。參照市政署意見,地界範圍內之現存一株樹已編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申請人須在施工前提交有關保護方案供市政署審核。該份草圖收集意見至下月二日。
此外,最新十二份公示期由本月廿六日至四月九日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路環計單奴街多間舊屋(三十二號、三十四號、二十五至二十七號、二十三號),用途皆為“非工業”。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大致相同,主要是建築物須保留立面,不得增加高度。強制採用中式瓦鋪砌的坡屋頂,同時允許鋪砌中式大階磚的平台,但其總面積不能超過建築佔地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五。限制材料使用粉刷牆身,和木製或有色金屬門窗。
竹仔室斜巷十四至十六號的獨立別墅亦正公示。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九米,最大許可覆蓋率百分之三十。須保持現有綠化,當不可能保留時,應預設花壇和樹槽等,以便在該地段上種植大型樹木,而前至少植有一棵。建築外觀設計須與周邊綠化環境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