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實名登記補辦下月截
【本報消息】郵電局訊:根據去年十二月廿二日生效的第一三/二○一九號法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自該法律生效日起一百二十天之過渡期內(即本年四月十九日或前),電信商應採取措施對該法生效前已激活的預付卡,登記用戶身份資料。市民可於所屬電信商的門市或其提供的電子平台補辦登記,有關詳情可向相關電信商查詢。
郵電局提醒市民,需及時向電信商為預付卡補辦登記,同時亦呼籲市民關心身邊使用預付卡的長者、學生、家傭或弱勢群體等是否已完成登記,以免過渡期後,通訊服務被暫停。
為配合防疫工作,避免電信商門市內人群聚集,同時減少市民出門及等候時間,郵電局呼籲市民盡量使用相關電信商提供的電子平台(如官方網站、應用程式或微信官方帳號等)補辦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