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違反家居隔離法辦
【本報消息】早前有三人涉嫌違反家居隔離,治安警行動及通訊處長馬超雄表示,當中有一人是離開指定酒店房間,前往拿取食物及日用品等。
馬超雄指出,日前該三名人士已被通知需於指定地點進行十四天醫學觀察,期間三人均不可離開住宅單位或酒店房間,但其中兩人在警方日常抽查過程中發現離開指定隔離地點,另一人是警方接到應變協調中心通知後,前往有關指定酒店內調查時,該名人士承認曾離開酒店房間前往拿取食物及日用品等。
最高判囚半年
馬超雄稱,三宗違反家居觀察個案中,分別是兩名澳門永久性居民、一名印尼籍外僱,警方已將相關案件移交檢察院跟進。他呼籲,接受家居觀察人士必須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工作,遵守相關法律及指引,不要心存僥倖,一經發現可判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六十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