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爲讓小企業受惠
加碼與否視首階段成效不排除不否決
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政府推出電子消費卡的原意,就是把資金投入本地市場,令到小企業受惠。至於會否推行第二階段,政府不排除、不否決,亦不承認,需要視乎首階段電子消費卡的成效。
賀一誠表示,體會到疫情對各行各業造成很大影響,政府在疫情最高峰時已研究經濟措施,因此推出三千元電子消費卡,以穩定小企業與其員工的就業。電子消費卡有三千元,政府有很多途徑可把金額轉帳給居民,如加入到一萬元的現金分享中。但根據過往經驗,居民未必立即把現金分享用在消費上。使用電子消費卡的方式,則可於三個月內把廿二億元投放到本地市場,鼓勵居民多光顧小商戶,“飲杯咖啡、吃個麵、買個麵包。”希望勿全部用於大型超市購物。指若電子消費卡金額過多,可能引起市場通貨膨脹,故要通盤考慮。另外,政府已要求卡公司不要收取手續費,所以不會涉及官商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