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市署護樹捨難取易
審計署發佈《民政總署綠化工作》的跟進審計報告,發現市政署在改善樹木護理工作問題仍流於形式,並非以目的為本制訂改善措施。促請市政署須正視並檢討存在多年的問題,摒除捨難取易的作風,從根本出發改善問題,以提高樹木保護工作的效益,保護珍貴的環境資源,及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十年僅增錄三千樹
審計報告指,市政署對樹木管理、巡查及保護古樹名木等方面仍存不足。市政署於二○○三年開始研究樹木管理系統,目標將全澳樹木資料輸入系統,做到一樹一記錄,以協助制訂樹木護理的日常方案及未來策略。然而,在二○一○年審計時,全澳約四十八萬八千三百六十四株樹木當中,只有二萬一千多株記錄於系統;在去年的跟進審計中,全澳約六十四萬七千三百一十九株樹木當中,只有二萬四千零九十八株記錄於系統,即十年間只增加記錄了三千多株。反映市政署至今仍未達致當初的設定目標。
市政署設有樹木巡查機制,避免樹木因健康問題而塌樹,危及行人。審計報告表示,市政署對約七萬多株與人密切相關的路旁斜坡樹木,採用樹群方式巡查,即從一定距離對某範圍樹木作目測觀察,但對二萬多株與人密切相關的平面地形樹木,則採用單株巡查,即近距離對每株樹木逐一檢查。
審計署指出,路旁斜坡樹木對比平面地形樹木而言,更容易出現水土流失而導致塌樹的風險,卻沒有採用較詳細的單株方式巡查,可見市政署護理模式較平面地形樹木更為粗疏,將難以管控相關樹木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無法有效避免塌樹情況。
保護古樹未訂措施
另外,市政署雖已立法加強對古樹名木的規管,但審計署表示,除放置名牌外,市政署實際上未有制訂具體的古樹名木保護措施,在四百九十株法定古樹名木中,有五十株未能做到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反映市政署仍未能妥善護理古樹名木,難有效避免古樹名木出現塌樹事故,更無法確保相關文化遺產得到妥善保護。
審計署在綜合評論指出,市政署雖對樹木護理工作推行了一些改善措施,但仍存在不足。以樹木資料記錄為例,市政署由於樹木管理系統難以記錄位於斜坡地形的樹木資料,因此大幅降低需記錄資料的樹木數量,只記錄位於平面地形的樹木資料,並視為已完成相關工作。從有關情況反映,市政署在改善問題上只流於形式,並非以目的為本制訂改善措施。
市政署只着重護理平面地形容易檢查的樹木,忽視數量多或難以前往檢查的斜坡樹木,無論其樹木資料的掌握或巡查機制的設定均相對薄弱,對行人構成潛在風險,也因為這種捨難取易的工作方式,令其無法貫徹既定的工作目標。
市政署回應稱,重視並認同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將跟進各項樹木管護工作的改善措施,包括添購新的樹木檢測儀器、編制樹木巡查的風險評估基礎、持續提升樹木管護人員專業技能,更新樹木管理系統。並參考審計報告意見,完善樹木資料記錄工作,制訂合適的巡查計劃,以確保公眾安全,檢視現行樹木檢查機制,重新修訂新的樹木檢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