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李文亮醫生調查報告
監委:警員訓誡執法不當
據新華社、中新社、《新京報》網站報道:國家監委調查組十九日發佈《關於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
本報綜合報道
今年二月七日,國家監委成立調查組,就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的有關情況依法開展調查。李文亮在工作中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發肺炎於今年二月七日不幸去世,生前是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師。
被訓誡並簽字
十九日發佈的《通報》主要包括五部分內容,分別是李文亮醫生基本情況和轉發、發佈有關微信信息的背景及過程,接受公安機關談話、訓誡和醫院談話情況,發病、治療、搶救情況,去世後撫恤、善後情況以及工作建議。
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十七時三十分左右,李文亮醫生收到同事發給他的信息,十七時四十三分,李文亮醫生以“李文亮 武漢 眼科”昵稱在微信群“武漢大學臨床04級”中轉發、發佈“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七例SARS”、“在我們醫院後湖院區急診科隔離”等文字信息和一張標有“SARS冠狀病毒檢出〈高置信度〉陽性指標”等字樣的臨床病原體篩查結果圖片、一段時長十一秒的肺部CT視頻。十八時四十二分,又在該群發佈“最新消息是,冠狀病毒感染確定,正在進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傳,讓家人親人注意防範”。同時,類似信息也出現在其他微信群中。被人上傳到網上的武漢市衛健委兩份部門文件,與李文亮醫生等人轉發、發佈的信息,引發關注和討論。
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十三時卅八分,武漢市衛健委發佈《關於當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況通報》說,“已發現廿七例病例”、“上述病例係病毒性肺炎”,並稱“到目前為止調查未發現明顯人傳人現象,未發現醫務人員感染”。多家媒體對此報道。
按照武漢市關於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漢市公安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以及市衛健委的情況通報,對在網上出現的轉發、發佈SARS等傳染病信息情況進行調查處置。今年一月三日十三時三十分左右,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與李文亮醫生聯繫後,李文亮醫生在同事陪同下來到該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長楊某安排負責內勤的民警胡某與李文亮醫生談話。經談話核實後,談話人員現場製作了筆錄。李文亮醫生表示,在微信群中發有關SARS的信息是不對的,以後會注意的,談話人員對李文亮醫生製作訓誡書。李文亮醫生亦持有一份訓誡書,於十四時三十分許離開派出所。談話人員為內勤民警胡某和一名輔警,胡某在訓誡書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和當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實際上,徐某未參加談話。
此前,李文亮醫生在微信群裡發的信息被人在互聯網上大量轉發後,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上午,武漢市中心醫院有關領導和李文亮醫生進行談話。
漢公安局道歉
由於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調查組已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
武漢市公安局十九日晚發佈通報稱,對李文亮出具訓誡書屬“處置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執法程序不規範”,決定撤銷訓誡書,並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並對相關涉事警員分別作出處分。其中,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執法程度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