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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9日
第A12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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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張國煒獨得百四億

台灣長榮爭產風波備受關注 (中央社)

長榮爭產風波判決出爐

四子張國煒獨得百四億

【香港中通社十八日電】台灣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二○一六年去世後,留下遺囑將一半遺產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四子),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榮發遺囑有效,判決張國煒勝訴。

若全案確定,大房四名子女及二房李玉美、張國煒共六人可均分一半遺產,另一半再由張國煒獨得,張國煒可獲得約新台幣一百四十億元遺產。

據台媒報道,法院依照張榮發病歷資料、證人說詞等,認為張榮發立遺囑時神智清楚,也有公證人在場公證,張榮發在遺囑密封處簽名確認,符合密封遺囑的要件,因此認定遺囑有效,判張國煒勝訴。

遺囑引發爭產風波

張榮發於遺囑提到,“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於遺囑最後寫道,“百年之後的未來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願眾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但此遺囑仍引發大房、二房爭產風波,訴訟不斷。

張國煒最終退出長榮集團,另創星宇航空,長榮集團則由大房主導,但也爆發內訌,兄弟互告上法院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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