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及領取消費補貼
兩類人士身份證明局辦理
為配合特區政府第六/二○二○號行政法規公佈的《消費補貼計劃》,首次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後稱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逾期的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須於身份證明局辦理登記及領取消費補貼。
於二○二○年三月十八日至二○二○年四月八日期間,首次申請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逾期的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在身份證明局辦理居民身份證申請手續時,可憑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辦證收據,同時進行上述消費補貼的登記。
未領證亦要登記
如於二○二○年三月十八日前已辦理首次居民身份證申請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辦理續期申請但尚未領取證件的人士,亦須在上述消費補貼的登記期內,在身份證明局領取證件時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身份證明局熱線二八三七 · ○七七七或二八三七 · ○八八八登記。
此外,在身份證明局登記的人士可選擇在南灣身份證明局、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領取消費補貼,並須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作為成功登記時接收身份證明局的通知短訊。
憑通知短訊領取
於二○二○年四月十四日至二十九日期間,成功登記的人士須到登記時所選擇的領取地點出示其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領取消費補貼。如由他人代領,代領方式請參照消費補貼計劃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
TW/reg_info.jsp#a2)。如有疑問,請致電身份證明局(二八三七 · ○七七七或二八三七 · ○八八八),或電郵至info@dsi.gov.mo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