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兩步防控 昨今先醫檢
曾赴德法西日明入境須隔離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協調中心表示,鑑於德國、法國、西班牙和日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近期趨嚴重,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規定要求自三月八日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德國、法國、西班牙或日本的入境人士,必須接受醫學檢查。
前十四天內過境
衛生局根據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要求,自三月十日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上述國家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且不妨礙特區政府的其他防疫措施。澳門居民可在衛生當局認為適當的家居地點接受醫學觀察,非澳門居民在指定酒店隔離醫學觀察的費用自理。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有關措施的實施時間是考慮到有一部分的澳門居民正身處日本,故冀能給予他們充足時間,爭取在醫學觀察的措施實施前返回澳門。至於曾在上述地區過境或轉機的入境人士,均須按規定採取相關措施,因為機場和航班上也有較多當地人在內,存在較高的感染風險,有關做法和早前對韓國、意大利或伊朗的入境人士相同。
非澳人隔離自費
對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的規定的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韓國、意大利或伊朗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的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的規定仍然生效。
違法要承擔刑責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協調中心提醒,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