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回歸後女性地位大幅提高
李振宇盼生育權益接軌國際
【本報消息】今天是“三 · 八”國際婦女節,今年主題是“我是平等一代:實現婦女權利”。
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振宇表示,回歸二十年來,本澳女性地位發生翻天覆地變化,婦女權利得到加強,建立起良好的兩性平等社會氛圍,但指本澳婦女勞動權益仍有提升空間,冀政府將其作為今後婦女工作的重點,促進婦女權益全面發展。
官階性別差距縮小
李振宇表示,回歸後,政府在減少性別歧視、推動兩性平等方面作出大量工作,使男女平等概念深入人心。作為衡量男女平等重要指標,政府從法律上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利,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壁壘已完全破除,女性勞動參與率不斷提升,在職場上的地位亦有明顯提高。
資料顯示,政府領導及主管官階人員性別差距近年逐漸縮小,一三年至一七年,女性局級官員比例由百分之二十七點七升至百分之三十八點七,女性副局級官員比例由百分之四十七點二升至百分之四十八點六,女性廳級及以下官員人數由二百七十四人增至二百九十人,比例由百分之四十二點五微升至百分之四十二點六。
司法官方面,一九九九年,女性司法官僅七人,佔司法官人數的三分之一。一七年,女性司法官人數升至四十四人,佔司法官人數近五成。女性公務員的比例,則由○四年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二升至一八年的百分之四十三點六。立法會女性議員人數,由回歸至今保持穩定並略有增加。
產假天數嚴重脫節
李振宇指出,這些進步一方面與女性自身的努力和付出密不可分,亦反映社會尊重女性和接受男女平等,使得女性與男性擁有同樣參與社會政治、規劃職業生涯、作出決定和影響政策的機會,使公共政策的制訂更具科學性和包容性,更具“性別智慧”。
他強調,雖然女性社會地位有顯著提升,但是婦女勞動權益進展卻蝸牛步。以產假為例,《勞動關係法》規定,女性有權因分娩而享受五十六日產假,僅較國際勞工大會一九一九年通過的《保護生育公約》所規定的四十二天,僅多十四天。
雖然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修訂第七/二○○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建議將女性產假增至七十日,但有關天數仍遠少於二○○○年的第一八三號《保護生育公約》所規定的九十八天,亦少於本澳女性公務人員的九十天產假。
修法應增設餵奶鐘
李振宇表示,一三年,全世界一百八十五個國家和地區中,產假在九十八天或以上的佔五成三,只有廿七個國家產假少於八十四天。在世界婦女勞動權益迅速發展背景下,本澳產假卻仍在七十天中爭拗,略顯諷刺。
他促請政府積極考慮將產假逐漸增至《國際勞工公約》所建議水平,讓產後女性有更充分時間恢復身體,以便重返職場。
李振宇同時建議政府參考《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在《勞動關係法》中增設“餵奶鐘”,讓以母乳哺育子女的母親,在每一工作日有權豁免上班一個小時,直至子女滿一周歲為止。
此外,雖然《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和《勞動關係法》均對女性有特別勞動保障,但他認為,有關規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有改善空間,特別是懷孕和產後女性的工作保護仍需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