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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第C03版: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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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被重罰有前科

孫楊被重罰因有前科

孫楊(右)去年底曾出席聽證會

被打破的檢測玻璃瓶(左)

體育仲裁法庭解釋爭議

孫楊被重罰有前科

【本報消息】中國泳手孫楊上周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重罰禁賽八年,認為他違反藥檢條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開長達七十八頁的裁決報告,報告對很多爭議點解釋,提及孫楊打破藥檢樣本玻璃瓶是蠻不講理,並指重判的年期,是因他早已有“犯禁”的前科。

曾三奪奧運金牌的孫楊,在一八年的一次賽外藥檢中,被指粗暴對待藥檢人員,他的團隊期間打破了藥檢樣本玻璃瓶,藥檢文件亦被撕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上周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就孫楊違反藥檢條例的上訴作出裁判,重判孫楊停賽八年。

毀樣本瓶撕文件

CAS公開長達七十八頁的裁決報告,報告中逐點反駁孫楊當時提出的理據,包括保安員用鎚打爛了藥檢樣本玻璃瓶,孫楊還撕破了文件。

報告指孫楊起初看來完全同意三名檢測人員的資質,簽了文件並配合完成採樣。隨後發現檢測助理對他拍了一些照片,認為這是不專業的表現,重新查問檢測人員的資質證明,後與團隊聯繫,決定不能讓他們帶走血樣。在孫楊施壓下,檢測人員將兩瓶樣本交還給孫楊,保安將其中一個裝有血液的興奮劑瓶打爛,不過當中的血液樣本完好無損,被孫楊取走。由於檢測助理遭孫楊懷疑資質,被移出檢查小組,但他是小組中唯一男性,因此亦未能採集尿液樣本。

孫抗議檢查無效

CAS相關條文規定,只要是在生理、衛生和道德合規的情況下,運動員都要按要求提供樣本,其抗議檢查是無效。故CAS認為不論是檢測人員的拍照行為,還是對人員的資質質疑,都不能構成中止檢查的正當理由。反而讓保安打破檢測的玻璃瓶、撕破檢測文件及阻止檢查官將血樣帶走造成違規,報告的結論是:“他當時的行為不恰當,完全沒有理據支持。”

報告尾段亦寫道:“令人驚訝是,在整個證詞過程中,運動員(孫楊)從未對他的行為表達過任何遺憾。隨着訴訟進行,他固執己見,並企圖將明顯失誤歸咎於他人。”

有前科加倍處罰

報告中還提及孫楊原本應被判罰禁賽四年,但考慮到他在一四年曾有藥檢“肥佬”及禁賽的前科,決定加倍處罰。仲裁組認為,他雖是世界級運動員,有令人印象深刻的體育成就,但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規則對他及所有運動員都適用,必須遵守。

孫楊上周在判決後已表明會上訴,連日在社交媒體上載多張圖片,包括聲稱是當時藥檢人員手寫,自稱是建築工人及沒有藥檢經驗,但隨後全被刪除。有網民質疑是孫楊心虛。隨着裁決報告公開,有專業律師認為孫楊要上訴翻盤會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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