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事件教訓深刻
【據新華社北京二日電】二月廿六日,經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牽頭,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調查組。二月廿七日,聯合調查組趕赴湖北,在湖北省調查組的密切配合下,就武漢女子監獄刑滿釋放人員黃某英感染新冠肺炎離漢進京事件調查。今日,聯合調查組公佈調查結果,認為,“黃某英事件”是一宗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給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隱患。
點名湖北四部門
聯合調查組認為,“黃某英事件”雖然發生在武漢女子監獄,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廳和湖北省監獄局。湖北省司法廳領導不力,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淡薄。湖北省監獄局管理不力,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治意識嚴重缺失。武漢女子監獄工作不力,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混亂。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工作態度、紀律作風不實。
聯合調查組到達湖北後,立即嚴格依法依規依紀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接湖北省委、省紀委監委,與湖北省司法廳、監獄局負責人個別談話,深入武漢女子監獄和武漢市區有關卡點調查詢問,收集資料,固化證據,查清黃某英事件經過。
聯合調查組認為,對於黃某英事件,湖北省司法廳負領導責任,省監獄局負主要責任,武漢女子監獄負直接責任,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履行查控職責不到位,應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合調查組將調查發現問題轉湖北省有關方面依法依規依紀處理,並提出初步處理建議。
嚴防疫情輸北京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黃某英事件”教訓十分深刻。
司法部一月三十日就刑釋人員安置工作印發緊急通知,明確規定監獄應告知罪犯疫情現狀和防疫要求,並通過罪犯戶籍地司法局做好家屬工作,勸導罪犯服從防疫安排;對隔離觀察期間刑滿的人員,監獄在辦理釋放手續後,應將其安置在監管區域外繼續隔離觀察。但這些措施沒有得到嚴格落實,導致刑釋人員帶病毒出監,嚴重影響整個疫情防控大局。
為此,司法部進一步嚴格措施,先後派出廿八個督導組,對全國各地監獄戒毒場所防疫措施落實、刑釋人員安置情況開展督導。對湖北省各監獄、山東省濟寧市域內監獄、浙江省衢州市域內監獄刑滿人員,在依法辦理釋放手續後,協調有關部門一律安排在特定場所隔離至疫情結束。對戶籍地為北京的刑滿釋放人員,無縫對接監獄所在地安置幫教部門,一律在當地臨時安置至疫情結束,嚴防疫情輸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