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事爭執繼而動武
女子刀傷丈夫警帶查
【本報消息】前晚約十一時,筷子基和樂巷嘉應花園第四座十七樓某單位,發生一宗傷人事件。一名男子疑與妻子因生活瑣事爭執,糾纏期間,女方以刀傷及丈夫手部及身體。傷者經送院診治後並無大礙已經出院。
涉嫌傷人女子姓宋,年約三十多歲,澳門非永久居民,報稱商人。
治安警及消防當晚十時四十九分接獲報案,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事件,警員手持盾牌戒備,並成功破門而入,檢獲涉案刀具。受傷的三十多歲龍姓本地男子在消防人員陪同下,自行登上救護車送院治理。而涉嫌傷人的宋某則被帶到警處調查。
據警方初步調查,涉案女子前晚與丈夫因生活瑣事發生爭拗,初則口角繼而動武,糾纏期間宋某以刀向傷者施襲,導致其手指及身體受傷。傷者經治理後昨日經已出院,情況並無大礙。事件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