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免美部分商品加關稅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香港中通社廿一日消息: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試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二○一九〕二號),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廿一日公佈第二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對第二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自二○二○年二月廿八日起實施。
部分商品加稅不退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二○二○年二月廿八日至二○二一年二月廿七日,不再加徵中方為反制美“三○一”措施所加徵的關稅。
對已加徵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佈之日起六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二所列商品,自二○二○年二月廿八日至二○二一年二月廿七日,不再加徵中方為反制美“三○一”措施所加徵的關稅,已經加徵關稅不予退還。
排除工作還將繼續
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還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佈後續批次排除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