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冀平衡防疫社會運作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昨日頒佈行政長官批示,自本月二十日凌晨起,對入境本澳前十四天內曾到內地的外地僱員,需在本澳指定的珠海地點進行十四天醫學觀察,並取得珠海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才能入境本澳;未能取得相關證明書,但又無法返回原居地的外地僱員,需按要求在澳門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費用由相關外僱人員自行承擔。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接獲中小企業主反映,早前響應政府防疫措施,已要求外僱在珠海居家辦公,惟已經超過半個月,對業務造成一定影響。而疫情至今生意已大受打擊,倘再出資安排外僱在澳居住,將對經營造成更大負擔,有感現時進退兩難。
李良汪稱,有關措施難以避免對外地僱員及不少企業造成一定影響,但在此非常時期,只能在防疫及社會運作中取得平衡。建議政府密切觀察是次措施對各中小企業造成的影響,必要時推出更多支援政策,避免僱員最終因連鎖效應受到影響。
他指出,是次措施只面向外地僱員,而娛樂場將於二十日重開,且各地區確診個案持續上升,倘旅客量回升,或對本澳疫情造成一定風險。建議政府盡早制訂面向旅客的控疫預案,並因應疫情發展推出相關措施,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