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遠東航空民航證被廢
【香港中通社卅一日電】台灣遠東航空公司去年底爆發無預警停飛事件,台灣交通部門今日宣佈,因遠東航空違反民航法規定,依法裁處三百萬元罰款(新台幣,下同),並正式廢除其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
欠薪停飛五十天
遠東航空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無預警宣佈,因長期虧損及資金籌措困難,十二月十三日起停飛。儘管遠東航空今年初聲稱有企業表達投資意願,正洽談接手事宜,不過當局年初已證實民航部門早在去年十二月底,就將廢除遠東航空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公文送交通部門。在歷經停飛五十天、欠薪二十五天後,台灣交通部門今天正式宣佈廢除遠航許可證。
兼被罰三百萬元
交通部門指出,遠東航空因本身財務問題,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提出從十三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由於遠航並未依照有關規定,在主管機關核准後六十天才停業,民航部門認定違規事實明確,報請廢止其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交通部門已函覆同意,同時裁處遠航三百萬元罰款。
廢國際兩岸航權
遠航廢證後,其國際與兩岸航線航權也一併廢止,未來將另行分配。
交通部門強調,遠航停航一個多月以來,負責人相關承諾始終未能兌現,除了資金未如期到位外,也未能如期於一月六日發出去年十二月份員工薪資。廢除遠航許可後,若有投資人願意投資遠航重新經營,可依照相關規定提出籌設申請,民航部門將依法進行五階段審查,以確保飛航安全及公共利益。
負責人面臨刑責
當局表示,現階段會與有關部門做好消費者及員工權益保障相關事宜,同時呼籲遠航負責人確實負起責任,否則將面臨三年以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