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設專門容器收集廢棄口罩
【本報記者廣州三十日電】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籠罩下,廣東居民日常口罩用量激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昨日印發關於加強廢棄口罩管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範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廢棄口罩投放進行規範。要求分區域分類投放,明確可以增設專門容器收集廢棄口罩,特定區域生活垃圾安排專車收運。
口罩用後分類投放
通知指出,在醫療機構時,應將廢棄口罩直接投入醫療廢物垃圾袋中,作為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對於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可以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桶,嚴禁回收及分揀。
對於存在發熱、咳嗽、咳痰、打噴嚏症狀的人,或接觸過此類人群的人,通知指出,可將廢棄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百分之五的八十四消毒液按照一比九十九配比後,灑至口罩上進行處理。如無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將廢棄口罩密封後丢入“其他垃圾”桶。
日產日清及時消殺
對於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護理人員,應在就診或接受調查處置時,將使用過的口罩作為感染性醫療廢物進行收集處置。
通知明確,要及時對垃圾投放點和收集站進行消殺,同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或疫情防控需要,可在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和商圈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原有垃圾分類投放點增設專門垃圾收集容器,用於收集廢棄口罩,並且收集容器應內設塑料袋,避免廢棄口罩投放時與容器直接接觸。廢棄口罩經過消殺後,按“其他垃圾”處理。
各地要嚴格對生活垃圾及時清運、日產日清;對垃圾中轉(壓縮)站等,定期清洗、消殺、除臭;還要加強垃圾運輸車消殺,垃圾運輸車必須密閉,在垃圾中轉處理後要對垃圾運輸車進行消殺。
專車收運生活垃圾
對於各地指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收治機構或病區、集中隔離觀察點、居家隔離觀察點(戶),通知明確,其中產生的其他生活垃圾(除應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範疇的垃圾外),暫停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由各地安排專車收運,直送生活垃圾處理廠(場)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