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澳人違規攜蘭花參片入境
【本報消息】海關訊:農曆新年假期將至,出入境人流開始增多,海關加派人手在各口岸加強關檢,配合警察總局統籌及協調的“冬防行動2020”,加強打擊各類違法行為。連日來,海關分別在關閘口岸及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共查獲五宗違法進口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範物品的案件,包括四宗蘭花及一宗西洋參片。海關起訴相關人士。
違法攜帶蘭花入境的個案,其中兩宗是在關閘口岸截查入境旅客時發現,關員分別從兩名入境人士攜帶物品中查獲蕙蘭二棵及蝴蝶蘭三棵;其餘二宗則分別於關閘口岸及港珠澳大橋口岸車道截獲。關員透過海關風險管理系統的預警分析,對涉案的粵澳兩地牌私家車詳細檢查,分別於兩車內發現四十棵及一百一十八棵蝴蝶蘭。四案合共緝獲蘭花一百六十三棵,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所載的物種。
另外,海關人員日前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截查一名入境人士,透過X光機檢查其攜帶的行李,發現內藏一批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附錄Ⅱ內受保護的西洋參片,合共三十盒,連包裝約重十六公斤。
上述涉案的五名人士均為本澳居民,由於未能出示進口相關物品所需具備的准照及許可證明書,海關以涉嫌觸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作出起訴,一經判罰,可被科處五千元至十萬元罰款;同時,涉案人士亦涉嫌違反《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一經判罰,可被科處五千元至十萬元罰款,被查獲的物品亦會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提醒,攜帶物品進出本澳受《對外貿易法》所規範,部分物品則須預先向權限部門申領准照或接受檢疫,部分物品如蘭花、西洋參、石斛、乾海馬等,更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市民外購年貨回澳時應預先了解相關規定,以免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