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保護知識產權達共識
【本報訊】據《人民日報》十六日消息:中美雙方經貿團隊十五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正式簽署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協議提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中國經濟創新發展的需要。雙方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內容總體是平衡的。
中美雙方就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開展深入討論,在商業秘密保護、與藥品相關的知識產權問題、專利有效期延長、地理標誌、打擊電子商務平台上存在的盜版和假冒、打擊盜版和假冒產品的生產和出口、打擊商標惡意註冊,以及加強知識產權司法執行和程序等方面達成了共識。
中國創新發展需要
“協議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內容,符合中國改革開放的方向,是中國經濟創新發展的需要。”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高凌雲認為,長期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雙方相向而行所達成的共識,符合中方關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改革方向,有利於保護創新,有利於國外知識產權更多地進入中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創新型企業。
比如,關於加強一般專利和商標保護。很多中國知名企業也會碰到商標“被搶註”的現象;有些個人為謀取利益,甚至一次惡意註冊幾百個商標。而建立打擊惡意註冊商標的制度,有利於更好地保護中國市場上所有企業的合法權益。
“從協議文本看,雙方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內容總體是平衡的。”高凌雲說,在知識產權方面,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互惠互利的,既保護美國企業,也保護中國企業,既保護美國企業到中國的投資,也保護中國企業在美國的投資。把知識產權保護好,也有利於更多國外知識產權和外資進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