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總介紹投訴機制處理
【本報消息】公務人員聯合總會日前邀請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講解目前投訴機制情況,座談會目的是給予會員有一個平台,供其深入了解有關投訴機制的處理程序、受理條件,以及真實案例的情況。
出席嘉賓有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主席李沛霖,委員梁玉華、鄺玉球;公職局廳長許錦漢、處長陳思恆、高級技術員李佩衡和公總理事長彭冠豪。座談會希望吸收更多公務人員的意見,完善投訴制度。
李沛霖表示,委員會成立至今,在其所處理的案件中,投訴案件均被妥善處理,投訴者沒有被秋後算帳,投訴事件相關人士均表示相當滿意結果。雖然委員會只有三人,且均不屬公職人員,在處理案件中全程跟進,有充分的客觀性。李佩衡在座談會中,進一步介紹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其主要處理公務人員的人際關係,優化公務人員的工作環境
有公務人員關注以下問題:委員會只有三人,能否處理三萬公務人員的案件;委員會接受的案件一般都較為簡單,主要以人際關係而影響工作,一旦涉及管理、評核、紀律等問題,均不受理,如果只是處理一般人際關係,是否需要成立一個委員會專責處理;委員會接受案件後,仍會交由該部門處理,會否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會否令該部門分化。
與會嘉賓回應,投訴委員會委員是社會人士,證明了政府一開始便希望由第三方介入處理事件,有利於客觀性和公平性;不過在處理程序中,卻涉及太多公職人員,例如,專責人員為該部門的副局長或同職級者,這樣對於公務人員在投訴過程中感到不舒暢。因此,公務人員總會提出兩點思考:一、投訴委員會應該以第三方身份直接處理案件,並且應委任較熟悉公職體系的社會人士;二、投訴委員會未來可考慮擴大受理範圍,不只是處理公務人員的人際關係等心理問題,增強發揮委員會處理投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