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盼立法監管食肆油煙排放
【本報消息】議員何潤生表示,本澳旅遊業及飲食業興旺,但食肆所產生的熱氣、油煙、氣味等卻長期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加上本澳的食肆多集中在舊區,不少大廈建築結構沒有預留食肆油煙排放管道,難以改善和升級油煙排放系統。建議當局加快《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立法。他指出,現時食肆油煙個案的監管和跟進,涉及環保局和市政署,職權分散使行政流程難以銜接。環保局在處理投訴個案時亦沒有執罰權,只能派發指引或提出改善建議,需要轉介發牌部門市政署跟進處理,才能收到阻嚇之效。
他稱,環保局曾於一四年底進行《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諮詢,計劃收緊並統一食肆及外賣店的油煙排放濃度,亦建議油煙排放標準為每立方米一點五毫克,一五年底,當局也公佈了諮詢總結報告。
一八年底,當局回覆其關於食肆油煙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已與發牌部門協調跟進《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法規的立法工作,現正草擬法規草案,爭取去年進入立法程序。油煙設備的資助計劃,將配合《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法規的出台。但至今仍未見法規出台,亦未見公佈相關進度,社會均希望當局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上述法案,並且統一發牌和監察處罰的實體,加強執法的效率和阻嚇力。
他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法規的立法工作跟進情況?在法律尚未完善前,當局會否加派人手巡邏本澳的食肆,對因排放油煙問題影響周邊住戶的食肆加強執法,以減少食肆油煙擾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