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學校真做到持平客觀
近日,一名中學老師,因以粗言及“曱甴”稱呼及罵參與暴力遊行的學生及示威者,被校方紀律研訊,結果被停職半月並扣減薪金以作警誡。該校更嚴重訓示,如有再犯立即解僱云云。這是自“修例風波”以來聽到的真真正正的處罰。
然而若因稱呼暴徒為“曱甴”而遭處罰,那就真的是小題大做了,而且有向正義一方開刀的嫌疑。修例風波以來,那些咒罵警方及參與暴力的黑師暴師至今仍只是聽聞收到教育當局的警告及勸喩,卻鮮有聽聞相關學校作出“懲處”行動,甚至將矛頭指向當局,稱老師的“行為”只是官迫民反。
記得在“佔中”期間,一名女教師滿口粗言穢語辱罵警方及旅客長達近半小時,當時視頻傳至網上,引起香港社會及外界強烈反響,稱這樣的教師就要開除、永不錄用,然而事後卻不見該女教師被懲處;此外,在學校公然教育學童反政府、反國家、罵警察的教師亦鮮有遭校方“處理”。
據懲處教師的學校稱,“每一位老師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品德,並遵從嚴格的教育操守,對社會上政治或極具爭議的議題,必須以持平和客觀為原則,培養學生理性和客觀的思考能力。”真的希望香港所有學校都能做到該校的要求,還孩子們一張平靜的書桌,一個乾淨的校園及香港一個光明的未來。
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