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誣告遭保安襲擊待判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漢涉遭娛樂場保安人員叫入保安室時,突然發難和誣告保安人員襲擊。被告缺席初級法院庭審,其供詞承認指控,稱恐被娛樂場列入黑名單才誣告保安人員。案件押後宣判。
男被告姓陳,缺席庭審,涉四項誣告罪。
案情顯示,前年十二月,警方收到被告舉報,稱其在路氹某娛樂場被保安人員叫入保安室時,雙方發生爭執並遭四名保安人員毆打。事後,在警員陪同下,陳某作認人手續。警方在調查時發現,四名保安人員的確有在賭場內尋找陳某理論,但陳某情緒突然激動,躺在地上並由保安人員抬走,期間雙方有肢體碰撞,但保安人員沒有毆打陳某。
檢察院於結案陳詞中指出,陳某於口供中曾承認因擔心被娛樂場列入黑名單才發難,誣告保安人員。身上傷勢均是自己造成,保安人員沒有對其襲擊,請求判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