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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9日
第B08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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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軌分判商誹謗中鐵待審

輕軌分判商誹謗中鐵待審

【本報消息】有輕軌分判商涉誹謗中鐵(澳門)有限公司“以權謀私”、“逼死分判商”。該分判商女負責人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有做過被指控行為,但當中的內容全部屬實;中鐵員工指出,母公司曾派員了解事件,經調查後發現沒有此事。案件押後續審。

女被告姓鄭,約四十歲,涉誹謗罪。

案情顯示,中鐵(澳門)有限公司的氹仔中央公園以及輕軌C350項目的本地分判商疑發生商業糾紛後,分判商負責人鄭女涉自行或聘人到中土大廈和南方大廈附近掛起橫額或標語,當中寫上“中鐵高管以權謀私、行賄歐文龍、無工作面逼死分判商、壓榨納稅人金錢、良心可在、滾出澳門”等,並以揚聲器在上述地點播放涉誹謗語句。

鄭女於應訊時承認有做過被指控事實,但當中的內容全部都是有根有據,其曾到中聯辦和中鐵的母公司反映事件後,有感不獲重視,故出於憤怒和行使示威權才出此下策,強調事情不會無緣無故發生,期望中鐵的員工經過公司時亦能留意事件。

解約賠償未達共識

她指出,在輕軌C350項目中,中鐵因主體工程延誤,導致分判商的工作方面不足,聘請勞工半年後才有工作。一三年十月,中鐵單方面提出解約,但賠償方面沒有達成共識,須要通過法院解決。一六年八月,法院未開庭時,中鐵已着大西洋銀行扣起其公司七百萬元的擔保金,在工程界算很大件事,聲譽完全沒有了,無法繼續正常運作。

第一名代表中鐵的員工稱,曾於公司附近看過相關橫額,感覺很奇怪,中鐵沒有謀私,其他合作伙伴亦有就此事詢問相關事宜,對中鐵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母公司亦有派員調查此事,經調查後,發現被指控的全部不是事實。

第二名代表中鐵的員工稱,“行賄歐文龍”是時任負責人陳東生的個人行為,與輕軌C350項目根本沒有關係。直言以往與分判商的關係良好,若有糾紛一般經商討後就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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