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求復合被拒強拍半祼照短片放網
男子毆打勒索前女友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上月中在新口岸某賭場遇見分手兩個多月的內地前男友,兩人隨即到同區一住宅單位“談心”並發生性行為。男子以為有機復合,豈料女子只想“短聚”,且早已另結新歡。男子聞訊強行用手提電話拍攝女子艷照和短片,並揮拳施襲,強逼復合遭拒後即散播上述相片和短片,勒索“分手費”。司警接報調查後,上月底拘捕男嫌犯。
分手相遇又上床
被捕內地男子姓張,三十七歲,報稱物業管理公司股東。司警落案控以勒索、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和不法錄製等罪名,昨日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四十餘歲內地女子去年三月在本澳某賭場賭博時,認識姓張內地男子,兩人一拍即合成為情侶。同年十月,女事主覺得與張某性格不合提出分手。至十二月十一日,女事主在新口岸某賭場遇見張某,兩人隨後前往張某租住在新口岸一住宅單位“談心”並發生性行為。
發難渣索分手費
隨後,張某提出與女事主復合,但她早已另結新歡拒絕。張某聞訊強行用手提電話拍攝女事主當時僅以浴巾包裹身體的相片和短片,更揮拳打她,並強逼女事主與他復合。否則,將“半祼”相片和短片放上網,同時會傳送予她的親友“觀賞”,女事主當日因害怕沒有即時報案求助。
近日,張某再強逼女事主復合,女事主依然拒絕,張某隨即將有關“半祼”相片和短片傳送予她前夫及一名朋友,又勒索三萬港元“分手費”,並相約女事主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澳門見面。否則,會繼續發放有關相片和短片。女事主當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到司警局報案求助。
相約見面被警拘
司警接報後,立即派員到兩人相約見面的新口岸某餐廳部署,在當晚七時四十五分,張某出現,司警見時機成熟,上前表露身份拘捕姓張男嫌犯。經查問,有人訛稱在女事主同意下拍攝涉案相片和短片,並承認因憤怒向他人發送有關相片和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