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巴士合同處理持開放態度
【本報消息】政府去年十月底與兩家巴士公司短期續約十四個月,合同期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在磋商時會從多方面考慮,對各種處理方式均持開放態度。
蘇嘉豪書面質詢新巴士合同須依法公平,否則特區政府不應就範;並質詢政府是否承認現行合同實際上仍然傾向屬於購買服務形式,而無法回應法律規定及廉署調查結論?以及政府在日後訂立合同時能否正視有關問題,讓巴士公司能夠全心全意地履行公共服務承批人的責任和義務?
林衍新回覆僅稱,由於在原合同屆滿前政府與巴士公司未能就磋商合同達成共識,為保障巴士服務不中斷,故此,政府已按合同與兩巴短期續約十四個月。他又重申,政府與巴士公司仍需時間磋商新巴士合同,有具體內容將適時公佈。因應公眾對巴士服務的需求和意見,政府在磋商時會從多方面考慮,對各種處理方式均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