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美心集團咖啡店獲准保釋
港青禁入商場創港首例
【香港中通社廿八日電】綜合港媒廿八日報道:修例風波持續逾半年,在十二月廿六日有網民發起到多區商場進行示威活動,期間一名二十歲港青因破壞美心集團旗下咖啡店內的物品致其損壞而被捕。他被控以一項刑事損壞罪,並於廿八日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雖然裁判官准他保釋候審,但卻下令其須禁足全港商場,成為修例風波提堂案件的首例。
據了解,聖誕假期期間有網民發起到多區商場進行示威活動,期間有激進示威者破壞店舖。十二月廿六日晚上近九時,報稱任職售貨員、健身教練、水喉匠、裝修工人及廣告工程等多項工作的被告王焯彥,涉嫌踢翻星巴克咖啡店內的貨架,致貨架及杯子損壞被捕。
控罪指出,被告王焯彥於十二月廿六日,在九龍旺角亞皆老街八號朗豪坊四樓二號舖“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星巴克咖啡店”的財產,即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控方廿八日在庭上透露,案情直接,亦拍攝到被告破壞貨物的照片。案件押後至二○二○年一月廿四日再訊,以便予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聯絡星巴克咖啡店員工和目擊證人,以錄取口供。此外,警方亦需時翻看涉事商場的閉路電視和任何拍攝到事發經過的影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案件如定罪,判刑亦不重,因此准許被告以現金擔保、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等條件保釋外出。裁判官同時下令,被告除了可到其住所附近的商場範圍外,一律禁止進入全港其他所有商場,並禁足洗衣街、豉油街等旺角區一帶,成為修例風波提堂案件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