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婦委開展兒童權利公約問卷調查
調查:社會漠視兒童聲音
【本報消息】街總婦女事務委員會十一月開展“婦女熱點議題——《兒童權利公約》問卷調查”,於街頭成功訪問一千一百四十三名居民。結果顯示,祇有約四成三受訪者表示聽過公約,當中祇有約一成三受訪者熟悉公約。
調查亦發現社會或漠視兒童參與權。委員會期望政府加強向公衆宣傳公約,有利未來特區政府擬訂執行報告。同時建議增設更多不同的親子活動以及多聆聽兒童聲音,提升兒童參與權。
針對公約宣傳不足
昨日下午三時,街總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謝美玲、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婦女事務委員會委員程嘉樂,於街總社區服務大樓五樓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調查詳情。
調查顯示,祇有約四成三受訪者表示聽過公約,當中祇有約一成三受訪者熟悉公約。
該會認為,政府雖做了不少工作,如實施家庭友善政策、免費教育、親子館等,但未有針對宣傳公約。
公約提及兒童四大基本權利,受訪者認為“生存權”最為重要,其次分別為“受保護權”、“發展權”、“參與權”。
針對政府的工作,雖然上述四項都高於六分,當中生存權及受保護權更接近七分,但發展權祇有六點六二分,參與權祇有六點二九分,可見政府推動兒童參與權仍有待改善。
另方面,接近六成受訪者將參與權放在第四位,祇有約百分之七受訪者將其放在首位,這種階級式排序結果突出社會或漠視兒童參與權。
兒童性教育莫忽視
該會從年齡、婚姻、子女最大年齡等作交叉分析時發現不少特別情況。如有十八至廿四歲及廿五至三十四歲受訪者未成年懷孕,現時已分別有九歲和十九歲的子女。另有未婚受訪者已育有三名子女,雖然案例特殊,但也凸顯現時澳門兒童性教育不容忽視。數據顯示,去年澳門涉及性侵兒童的案件上升至廿四宗,成年人受性侵個案年齡趨降,與未成年兒童發生性行為的新聞也偶爾出現。該會認為,除要教會兒童如何保護自己,亦要提高普法工作,讓他們知悉或會面臨刑事歸責。建議未來學校跟政府持續做好工作,家長亦要好好教導子女,共同做好澳門性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