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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第A06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團體冀新屆政府做好電子政務

李良汪

抨各部門缺乏全局意識與大局思維

團體冀新屆政府做好電子政務

【本報消息】為向社會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務,減低市民及企業向公共部門辦理服務時的不便,特區政府多年前已積極推動電子政務工作,惟成效仍未符合社會期望。

民衆建澳聯盟理事長兼該會公共行政改革關注組召集人李良汪表示,電子政務工作非個別部門努力便可成事,他批評各部門缺乏全局意識與大局思維,將推動電子政務工作視作行政公職局的責任。以手機應用程式為例,至今仍有部門不斷自行開發,未有歸納到“一戶通”當中。

“這樣的話,即使再做多少個電子政務規劃,都無助真正發揮便民的效果,更遑論以民為本。”

“智慧政府”應先行

李良汪指出,政府的電子政務服務對象可分為三類,包括政府部門之間(G to G)、政府與企業(G to B)、政府與居民(G to C)。政府近年在企業及公衆的電子服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持續優化一站式發牌程序、縮減審批時間;透過自助服務機及互聯網,提供多個政府部門的申請服務等,但在優化政府部門之間的電子政務工作方面仍然緩慢,遠遠未能符合社會發展需要。

李良汪表示,社會對電子政務的期望已不再停留於網上查詢、列印表格等階段,建議政府日後朝着全電子化處理服務申請及提升跨部門審批效率等方向發展。

他指出,特區政府正致力構建智慧城市,“智慧政府”理應先行,促請當局盡快公佈二○二○年至二○二四年澳門特區政府智慧政務發展規劃的相關資訊,讓社會及各部門清晰工作方向。

發揮統籌協調監督

他指出,行政公職局不論在重組前後,均肩負電子政務工作的職責,但畢竟僅屬局級部門,根據政府跨部門工作的“往績”,難以有效推動電子政務工作已可預視。但必須指出的是,特區政府已於一七年成立“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司長辦公室主任或其代表等,職權則包括推動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發展,他促請該委員會積極發揮統籌、協調及監督的職能,確保電子政務工作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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