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新街坊細訂規紓澳人空間
橫琴新區管委會披露,將與澳門特區政府在橫琴十八萬平方米土地上打造“澳門新街坊”,焦點在可建三千八百個住宅單位,限價專供澳門人,轉手也只能予澳人;同時由澳門特區政府選擇經營主體,用本澳標準在新街坊內建設幼兒園、小學、診所和養老中心等公共服務。
此項重要政策和措施可見,橫琴為澳門紓緩用地住屋緊缺和空間擠逼等民生問題,採取接地氣的方法,缺甚麼補甚麼,當然離不開廣東省、珠海市,尤其中央政府傾斜支援澳門民生發展,也是粵港澳大灣區互通、互補至互融的一項重要舉措和創新嘗試。
澳門新街坊儼如將“澳人澳地”搬至橫琴,但又不盡相同,始終是異地興建澳門模式的新社區,沒有先例,在遵照內地法律法規前提下,細節操作想必要克服一些困難。同時,澳門政府相關服務如醫療、教育等延伸至橫琴特定的人或區域,當中也有行政和法律的調整,需要新思維、新方法。假設“新街坊”的購置條件之一,是在內地和澳門有沒有物業,不單涉及查核,也涉及兩地資料互通等系列問題,因現時在本澳購買經屋也未規限內地有否物業。
橫琴為澳提供民生所需,紓緩城市空間擠逼的壓力。澳門方面如何用好這項利好措施,將利好效應最大化,也為未來大灣區內相關項目做好榜樣和訂定標準。由於低於市價發售,橫琴有所付出和傾斜,澳門政府也將動用公帑建設或外判公共服務,在訂定合資格購樓澳門人方面,必須有所規範。現時本澳有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兩種模式,假若澳門新街坊被視為第三種政府補貼房屋的話,如何與兩者互補?若不被視為補貼房屋,又是一種甚麼形式的居屋,這裡涉及公平公正分配公共資源問題,必須清晰和明瞭,需要及早研究和釐清,促成社會共識,更要有法可依。
最後,橫琴未來預料與本澳加強互補發展,共進共贏。琴澳之間交通只會越趨繁忙,單靠蓮花大橋,相信將成為交通樽頸,需要及早綢繆,規劃新的琴澳通道應是時候。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