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測試造假十三人判刑
兩人判社服令十一人判囚兩月至兩年不等
【香港中通社十一日電】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外判承辦商有技術人員早前在進行混凝土壓力測試期間篡改報告結果,令測試結果“符合”標準。其中十一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罪成,另一人早前認罪及轉為污點證人。該十三人於十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至廿四個月監禁不等。
控罪指出,多名被告早前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詐騙土木工程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各被告串謀更改壓力測試機的電腦中的日期或時間,以及使用抗壓更強的鐵柱或混凝土磚,替代真正被測試的樣本磚,從而誘使有關人員核證或認證有關測試報告。
法官直言,港珠澳大橋是近年連接三地的特大工程。眾被告行為持續兩年之久,嚴重打擊公眾對有關檢測及認證系統的信心,屬極為嚴重的串謀詐騙案。為補救及消除公眾疑慮,政府須耗費五千八百萬港元公帑重新進行測試,才確認大橋無安全問題。考慮各方因素後認為判刑合理,拒絕各人的上訴許可申請。
十三人中,兩人分別被判一百六十小時及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十一人分別被判兩個月到廿四個月不等的監禁。法官判刑時指出,案件中污點證人是資深技術員,雖然非主管級人員,但整個計劃是由他主導執行。其犯案時間超過兩年,於審訊前認罪及轉為污點證人,故扣減一半刑期,判監廿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