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詩詩贏官司討回公道
近日,劉詩詩起訴某網絡用戶發表誹謗文章的判決書公佈,判決書顯示該用戶在網上發表了誹謗劉詩詩婚內出軌並懷孕的文章,內有“劉詩詩背着吳奇隆約會別人,並且懷孕,孩子並不是吳奇隆的”等具有嚴重誹謗性的內容,文章發佈後也被一些關注量較大的互聯網媒體平台轉載。
考慮到被告的主觀過錯、侵權情節、損害後果以及這網上用戶已經註銷的情況,法院最終裁定被告應在《人民法院報》上發表向劉詩詩的賠禮道歉公告。並根據被告的過錯程度、侵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判決被告賠償劉詩詩精神損失三萬元和維權成本一萬元,共合計四萬元的經濟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