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將公司廿四萬公款據為己有
女子涉穿櫃桶底被起訴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年前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期間,涉嫌將合共二十四萬○五百元公款,包括貨運費和勞務費據為己有,本周一被司警拘捕及起訴。
被捕本地女子姓古,四十八歲,現時無業。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信任濫用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古女在一五年六月入職案發物流公司,負責所有營運業務。去年,物流公司男負責人發現五月至八月期間,合共有二十萬元原給予香港物流公司的貨運費疑遭古女私自取走,向她了解。有人承認私自拿走公款,並簽署一張欠條,承諾四個月後會清還所有公款,但事後卻失蹤。男負責人查賬時,發現再失去四萬○五百元原本應繳付予其他公司的貨運費和勞務費,懷疑同是古女所為,於同年九月十四日報案追究。
司警調查後,鎖定目標疑人。至本周一,成功傳召古女到司警局調查,有人供認犯案,又稱贓款全用於投資虛擬貨幣及日常生活,已蝕光和花光,但未能提供投資相關虛擬貨幣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