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2日
第C05版:澳聞

《網絡安全法》常見問題

《網絡安全法》常見問題

《網絡安全法》(簡稱《網安法》)將於年底生效,相信不少居民或會提出:“該法會否對我的生活構成影響?”因此,司法警察局特於網頁(www.pj.gov.mo)內設《網安與您》專欄,從不同角度為市民解疑釋惑。

問:市民的電腦系統是否在《網絡安全法》監管範圍之內?

答:《網絡安全法》訂明關鍵基礎設施和特區政府就網絡安全應該負有的義務和責任,確保關鍵基礎設施所使用的網絡、系統及數據資料得到合適保護,市民的個人電腦不在監管範圍之內。

問:政府會不會以網絡安全為由,對一些社交網站進行封鎖?

答:政府只會檢視關鍵基礎設施互聯網數據的流量及特徵。流量檢視和網站封鎖是兩回事,這次網絡安全法沒有設立網絡內容管理的相關制度,所以政府不會以網絡安全為由,對任何社交網站進行封鎖。

問:《網安法》第廿四條規定了電話卡須實名登記,這會否影響您使用中的手機服務?

答:以下內容能助您釋疑:若您使用手機月費計劃,相關服務不受任何影響;若您使用電話預付卡,須依法自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至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前向所屬手機服務的營運商辦理身份資料登記,否則相關服務將被中止;只要及時向營運商補辦上述登記,因上述情況被中止的手機服務將獲恢復;應隨時留意營運商公佈的相關安排及詳情。

同時,上述身份資料由所屬營運商負責管理,並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另外,上述實名登記僅針對電話卡,並不包括使用該卡在網上平台開設帳號、發表言論等情況,您可按個人意願決定是否用真實姓名上網。

註:如欲了解其他預防犯罪的資訊,可參閱本局網頁(www.pj.gov.mo)、Facebook專頁(搜尋:司警教室)、關注本局微信官方帳號(搜尋:澳門司法警察局PJ或PJMacaocn),以及訂閱本局官方YouTube頻道(搜尋:澳門司法警察局)。

(司法警察局供稿)

2019-12-02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3115.html 1 《網絡安全法》常見問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