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2日
第C05版:澳聞

內地女拾遺不報據為己有被捕

起回手提電話贓物

內地女拾遺不報據為己有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日前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據為己有,被治安警查獲拘捕,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內地女子姓王,約三十歲,持通行證,文員。治安警落案控以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上月二十四日晚上七時,一名旅客報稱指較早前在路氹一店舖購物時,將手提電話放在貨架上,但離去時忘記取回,當醒起折返時,手提電話已失去,報案處理,報稱損失六千元人民幣。

治安警經調查,透過閉路電視監控,發現一名女子拾獲手提電話。

翌日上午,某賭場酒店保安員報案指發現涉案女子,治安警派員到一客房拘捕姓王女嫌犯,起回手提電話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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