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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建言修法打擊不法博彩 2023年09月24日

李煥江

“換錢黨”又再活躍,司警呼籲賭客提防“換錢黨”。

非法兌換外幣衍生犯罪追究刑責

律師建言修法打擊不法博彩

【本報消息】根據保安當局資料,上半年截獲“換錢黨”八千一百二十四人,較去年同期升近兩倍,“換錢黨”捲土重來。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早前表示,司法警察局提出意向,希望將在賭場或博彩場所內從事“換錢黨”問題刑事化;就算未能刑事化,則考慮加重罰款,“罰到佢血本無歸”。律師李煥江受訪表示,除加強執法外,本澳亦可從立法角度探討如何打擊博彩相關不法行為,尤其是非法兌換外幣活動。

賦權警方嚴懲嚇阻

李煥江指出,在澳門,若“換錢黨”進行單純的非法兌換外幣活動,已涉違反澳門的金融管理,屬行政違法,警方可以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活動為依據,遣返有關人士並禁止他們再入境;若“換錢黨”在非法兌換外幣的過程中衍生詐騙、洗黑錢、搶劫及盜竊等犯罪,對於此類涉及刑事罪行的犯罪活動,將按《刑法典》規定追究刑責。

另外,按第八/九六/M號法律(不法賭博制度)第十三條,凡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向人提供用於賭博的款項或任何其他資源者,處相當於高利貸罪的刑罰 (第一款)。在賭場作出的高利貸或消費借貸,推定是為博彩提供。為着有關效力,所有特別用於經營博彩的附屬設施及其他從事藝術、文化、康樂、商業或與旅業相關活動的鄰接設施,均視為賭場(第二款)。

他強調,為着有效打擊這些不法行為,需要加強相關立法,從法律層面上給予警方更多的執法和處罰權力。澳門可借鑒鄰近地區包括但不限於內地、香港和新加坡等,通過嚴格執法和高額罰款來打擊非法兌換外幣活動,這種制度不僅對不法行為具有嚴懲力,同時也起嚇阻效果。在內地,對於地下錢莊及以營利為目的的中介進行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甚至按照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推定違法舉證倒置

為此,他建議對非法兌換外幣活動的處罰制度,可至少考慮提高處罰力度以增加對不法行為的威懾力,以及加強金融管理局與警方的合作(例如在賭場及其周邊地區增加監視設施,加強對非法兌換活動的監控)。另外,亦可考慮在甚麼條件下將“換錢黨”非法兌換的行為刑事化,立法上應為“換錢黨”問題制訂合適的構成要件,例如考慮將上述第十三條第二款的推定延伸適用於“換錢黨”,即在賭場作出有關非法兌換行為,亦推定是為博彩提供(舉證責任倒置),以便更容易適用倘有刑事處罰;甚至可研究創設一全新罪狀(例如,不論提供款項是否用於賭博,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在賭場或博彩場所內從事“換錢黨”行為),以便更有效地打擊博彩相關的犯罪,及防止因兌換外幣的過程中衍生其他違法行為,以維護社會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