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小孩》 作 者:紫金陳 出 版 社:湖南文藝 出版日期:2014年8月
做一個全新的人
看畢網上熱播的《隱秘的角落》,急不及待把原著《壞小孩》讀畢,兩者的差異堪比當年的《情深深雨濛濛》和原著《煙雨濛濛》——劇集美化得太多了。
《壞小孩》裡的三個主角小孩,都來自不完整家庭。朱朝陽父母離異,丁浩和夏月普的父母則是因為殺人而被處死刑。在孤兒院長大的丁浩和月普,不是打架就是和別的孩子起衝突,是傳統意義裡的壞小孩。朱朝陽剛好相反,成績優異,自覺照顧自己起居飲食,除了和同學們相處不來之外,基本上是師長眼中好孩子的榜樣。三人意外拍下張東升殺人的影片,從以物易物的邏輯裡本能地展開勒索。豺狼般的殺人犯張東升與小豬般的三個孩子的多番談判,刻板印象引導着讀者以為父母雙全的書呆子朱朝陽應該最天真最乖巧,但結局偏偏顛覆了這個角色設定。身形最強壯的丁浩、時刻警惕沉默的月普,都在日漸相處中放下了戒心,最終不明不白地跳進了張東升挖好的陷阱,還被朱朝陽的一本日記掩蓋了短暫生命裡僅有的清白。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壞孩子”呢?
看到朱朝陽日記裡的內容,我的心跳得比看到前文每一個殺人場景時都要快。三個孩子相處的每個小細節,朱朝陽都能夠細心記錄、逐一改寫,我的背脊一下子就爬滿冷汗:為甚麼孩子能夠如此淡然地看待殺人這件事?
生命的珍貴,對於日常生活只有測驗考試的孩子而言,其實很模糊。但每一句說話、每一個動作所帶來的觀感,卻是直接而鮮明。當為人父親的朱永平提出用一萬元要朱朝陽忍下被當街淋大便、辱罵、毆打的傷痛,那麼朱朝陽僱兇弒父的決定也似乎很合理。這不過是一種另類“身教”,身受其害的“身”、反面教材的“教”。
前刑警嚴良最終還是識破了朱朝陽的謊言日記,他有沒有告發這個孩子呢?結局沒有點明。我猜沒有,我也希望沒有。在理,朱朝陽未滿十四歲,他無懼地犯下所有罪行,都是因為他清楚知道自己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庇護。即使嚴良告發朱朝陽,也不過是到少管所接受教育,無法實踐所謂的法律懲治。在情,嚴良想到朱朝陽日記裡的一句話:“好想做一個全新的人啊。”這也是書中最打動我的一句話。似有還無的爸爸,痛恨爸爸的媽媽,貧窮、自卑與孤獨久積不散,過去十多年以來,只有一張張獎狀讓朱朝陽苟且存活。名正言順地擺脫了爸爸和貧窮,讓媽媽可以不用為了工作遠離自己,朱朝陽這才有了機會去接觸愛的樣貌。告發他,等於斷送他這個機會,他將一生一世無法拋開這九條人命在他肩上的重量,從此抬不起頭來。他已是唯一的倖存者,何必讓他生不如死?
青春期的孩子,都有一點幸災樂禍的傾向,例如我。只是我比較幸運,生來就擁有父母的愛、老師的信任、朋友的陪伴,我對世界有很多期許、很多眷戀。正正是這些期許和眷戀,使人性裡的善緊緊擋在惡的前面,讓我闖不出甚麼大禍。然而,故事裡的孩子們卻沒有那麼幸運,他們只得親手為自己重寫人生,這才成為了“壞孩子”。大人們常把孩子比喻成小樹苗,期待他們長成參天大樹建設社會,那麼已經立在社會上的大樹們,可以給他們多一點養分,讓他們有機會朝着太陽扎根成長嗎?
安 好